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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0 套医疗设备及器械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 2020-04-25-

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0套医疗设备及器械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20421日,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0套医疗设备及器械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及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2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决定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浙江凯钻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芦林中路253345号的厂房,引进先进设备,建设年产50000套医疗设备及器械项目。该项目已于20161230日通过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立项备案。

企业于201812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7月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对本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进行了备案。

项目于2019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2. 废气

监测期间: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

3. 噪声

项目厂界各测点所测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以生活污水计)等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要求部分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经整改完善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0424-2020524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福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020424